房屋局日前正式推出“低層樓宇共同設施維修臨時資助計劃”,凡樓齡超過三十年或以上、七層或以下的樓宇公共部分維修可以申請。有關資助申請可由取得大廈超過半數業權人簽署同意聲明書的任一小業主、依法選出的管理委員會,或大廈管理公司提出,資助項目包括維修或更換大廈閘門、供電總設施、供水總設施及排汙總設施,四項維修項目總資助金額上限為十一萬元。有關資助透過樓宇維修基金支付,整項計劃為期一年。
上述臨時資助的物業必須在登記局登記為居住或商住用途的樓宇。每座樓宇的進出口一扇或以上閘門可獲批准資助限額合共不超過一萬五千元;每座樓宇的供電總設施、供水總設施最高資助限額都各為四萬元,每一組排汙總設施的最高資助限額為一萬五千元。同一工程項目在規章生效後一年內不可重複申請,且批給資助的申請須於規章生效後的一年內及施工前向房屋局遞交。
房屋局的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批核有關資助的申請,且申請的批核須取決於樓宇維修基金的財政資源狀況,申請人可選擇一次性全數發放或分期發放資助的方式。有關工程的承攬人須於工程完成後,向房屋局遞交竣工證明文件及各項支出單據,經審核後才可獲發資助。
欲瞭解有關資助計劃具體詳情,居民可致電房屋局熱線:28594875查詢,或瀏覽該局網頁http://www.ihm.gov.mo。
討論
旅遊
求職
看短片